1929年,庆州,十里坡。
姜怜歌醒来的时候,天还没亮。破窗透进的月光冷冷地照着她蜷缩的身T,她动了动,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,她雪白的身子浑身布满淤青,可怜的xia0x被弄得红肿粘腻不堪,她小腹被C的微微鼓起,一按压能挤出许多白sEJiNgYe,一对雪白的nZI布满吻痕和齿印,唇角破了皮,她眨了眨眼,眼睛Sh润,可她没有落泪,她只是茫然的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,身T细碎的疼已经习惯了。
怜歌是被冻醒的,也是被疼醒的,薄薄的被子根本挡不住深秋的寒意,更何况被子大半都被身边的男人拽走了,王叶儿睡得很沉,鼾声如雷,一条腿压在她青紫的小腿上。
姜怜歌慢慢地,一点一点地把腿cH0U出来,动作轻得像怕惊醒一头野兽。
事实上,王叶儿就是一头野兽,这是她丈夫的弟弟,实则也成了她的丈夫。
她原本是嫁给王草儿的,那是在三个月前,母亲牵着她的手,走了二十里山路,才把她送到这个村子。
母亲一路上都在说:“怜歌啊,你要听话,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,王家虽然穷,但好歹有间房,有口饭吃。”
姜怜歌听不懂太多,只是乖巧地点头。
她长到十七岁,智力却停留在七八岁孩子的水平,小时候她发了高烧,爹妈也不管她的Si活,说是一个赔钱货何必花钱请大夫,吃点草药,用被子捂着出汗就好了,等烧退了,她也成傻子了,村里人总说可惜了这张脸生在了一个傻子身上,只是那些男人看她时眼睛会发亮,就像看到什么稀罕物件。
一个穷人家的nV孩生的再漂亮也没什么好处,更何况她还有弟弟,父母是决计不会让她在家一直当一个傻姑娘的,他弟弟再过两年也大了,一个傻nV儿就成累赘了,自然要早早的脱手卖给人家,一吊钱,一袋米,一筐土豆,一篮子J蛋,一块豆腐,两斤r0U,两瓶酒就是怜歌所有的聘礼了。
她爸妈就这样把她甩手丢给人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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